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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关于构建高效便捷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 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的建议 乔 久 华

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当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突破3亿人,构建与之匹配的纠纷化解机制迫在眉睫。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数据显示,此类案件同比增幅达67%,调解成功率却跌破40%警戒线,折射出传统劳动保障体系与平台经济模式的深层矛盾。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呈现主体法律关系多元、群体诉讼频发、行业特征显著等特点,本文从技术赋能、服务优化、机制创新、协同治理四个维度提出解决建议

一、技术赋能构建智能化纠纷化解体系开发集成AI咨询、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功能的数字平台,与主流平台企业系统对接,实现24小时智能应答与初步调解;建立区块链存证平台,固化电子证据链,确保数据真实性与完整性;创建一键维权移动应用,整合仲裁、诉讼、监察等维权入口;推广VR调解室技术,提供沉浸式远程调解场景体验。

二、机制创新打造高效能争议处理通道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快速通道,压缩立案、调解、裁决全流程时限;推行调解信用积分制度,将履约情况与平台服务权益挂钩;试点调解+保险模式,引入商业保险保障调解协议履行;组建行业调解联盟,推动平台企业共建共治纠纷化解机制。

三、服务优化提供精准化权益保障方案开展法律进平台专项行动,提供合规用工模板与风险指南;建立企业法律体检制度,前置化排查用工隐患;设立流动调解工作站,深入骑手驿站、网约车集散地等一线场景;开发多语言调解服务,覆盖外籍劳动者群体;建设调解案例数据库,实现类案智能推送与参考。

四、协同治理完善多主体联动调解网络构建工会+法院+平台三方协同机制,整合维权资源与司法权威;建立跨区域劳动争议协作平台,破解异地维权难题;按外卖、货运、网约车等细分领域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制定行业调解标准规范,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制度,培育专业化调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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